謝茂明
近有兩則消息,聞之讓人欣慰。
一則是,湖北省公安廳規范警車開道行為。要求擔負警車開道任務的交警在城市明令禁鳴的路段、區域和時段內不用或慎用警報器;夜間在市區不得使用警報器;嚴禁使用如“靠邊”、“讓開”等語言,多用“請讓行”、“謝謝”等語言。
二則是,公安部日前召開全國公安機關學習貫徹治安管理處罰法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全國民警防止執法濫作為、亂作為和隨意作為現象,并強調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必須講“法言法語”,不能說違法的話,更不能使用粗俗、侮辱人格的語言。“請”、“謝謝”之類語言,被威嚴的警車用上,真有一種新鮮感。以往警車開道,平靜如常的不少,但警笛長鳴,喇叭里不時傳出“靠邊”、“讓開”等生硬語言的現象也不鮮見。至于民警執法時,呵斥之聲也不是沒有,有的民警甚至認為這是“正氣凜然”的表現。
交警炫耀性開道,雖能顯出一時氣派,卻與群眾的距離越拉越遠。一陣長笛過后,多有人指指點點。而民警執法粗聲大氣地呵斥管理對象,雖然表面看不無威嚴,實際上卻降低了民警的威信和形象。
其實,在公共道路上,行人也好,非警車也好,與警車的通行權是一樣的。警車開道只是因為任務特殊而需要先請人們讓一讓。“請”、“謝謝”之類溫馨雅語的使用,既是對人們通行權的尊重,也是對人們平等人格的尊重。這不僅不會降低警車及其車隊的威嚴,相反會彰顯警車及其車隊的良好形象。
民警對公共事務、公共秩序、社會治安的管理,本質上都是為社會、為人民服務,是在為國家和人民盡忠職守;其管理和服務對象,也絕大多數是善良公民,因此,毫無粗言相加、動輒呵斥的理由。即使是對違法者,有理也不在聲高,重說“法言法語”,可謂更有“外柔內剛”的力量,更能展現民警的職業操守和彰顯法律的尊嚴。
當然,“警車有禮”和多用“法言法語”,這只是警界文明行事和表情達意的一個方面,更重要的還在于嚴格按程序依法執法。只有“法言法語”和執法行為一致,才能更充分體現警界履行公務的高境界。
筆者深信,公安部門注重規范自身的服務和執法言行,并且不放過每處細節,讓文明新風時時吹拂,中國警察就不僅是威武之師,還必將成為文明之師和最可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