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鳳忠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本月上旬發布后,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至昨日,有的網站跟帖已數以萬計。筆者注意到,關注的主要焦點是通知中不但要求各地做好城鎮下崗人員的再就業工作,而且突出強調了“推進城鄉統籌就業”問題。筆者認為,強調推進城鄉統籌就業意義重大而深遠。
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著政府責任觀念的深化和責任范疇的擴展。以往有些地方抓促進就業的工作,重點多是放在解決城鎮下崗人員的再就業上,而非此類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就業問題,盡管已積累多年亟待解決,但較少被納入一視同仁的范疇。此番突出強調“統籌就業”,顯然是推進就業工作一種更加開闊的視野、更加宏觀的思路,具有更加公平的導向意義。
失業問題其實并不止于城鎮,農村剩余勞力多少也帶有失業性質,只是以往我們很少這樣來認知。這當然有歷史原因,就是長期的城鄉二元結構,使我們有些人未把他們納入需要解決就業問題的視野。在一些人看來,促進城鎮人員就業已經很難,哪還顧得上農民工?然而現實是,這些人的就業問題也已凸顯出來,并且不可能自然消亡,統籌考慮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就業大計,委實已經不可回避。
推進城鄉統籌就業,也是貫徹和體現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關于“更加注重社會公平,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這一重要精神的必要。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總體上不斷提高。但無須諱言,有些在發展中處于不利地位的弱勢群體,受益尚有限。這些人中,又有不少是失業者和自我創業困難者。這就亟須關注他們的“飯碗問題”。如果不統籌考慮和解決他們的就業難題,那“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對于這部分人來說,就難以得到充分和公平的體現。
當然,推進城鄉統籌就業,也并不是說要把所有人都“推”到城鎮來就業。我以為,城鄉統籌就業的真諦,是在于把城鄉居民的就業作為整個棋局來通盤考慮,其中既包括農村人到城鎮來就業不受歧視,也包括鼓勵城鎮尚未就業的人員到鄉下去創業等。
就業問題關乎民眾的切身利益,關乎社會的和諧穩定。它是一個動態過程,有些事不可能一時都辦理到位。但城鄉統籌就業成為國策大計,成為推進就業工作的取向,卻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可喜趨勢,其深遠的意義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