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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李佳玫)罌粟作為毒品原植物,國家法律明確禁止種植。5月8日,通城縣公安局傳來消息,該局雋水派出所近期查獲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
4月26日,通城縣公安局雋水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柳巒村的一片菜地里,疑似有人種植了罌粟。發現線索后,該所民警立即聯系禁毒大隊民警到場進行甄別,發現確實為罌粟。
經了解,朱某某此前在聽說成熟罌粟煮湯喝可以治療腹瀉,于是在明知是毒品原植物罌粟的情況下,仍在自家菜地中種植。
目前,被查獲的118株罌粟已被公安機關予以鏟除銷毀,朱某某因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通城警方提醒,罌粟是制取毒品的重要來源,罌粟果實中的汁液干燥后就是鴉片,含有10%的嗎啡等生物堿,能麻痹神經,有一定的鎮痛作用;但長期食用容易成癮,會造成慢性中毒,嚴重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我國法律嚴禁非法種植。
因此,罌粟也被稱為“惡之花”,廣大居民朋友們千萬不要去種植。如發現有人種植毒品原植物,請立即撥打110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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